全市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和德育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职业学校规范管理成效,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和德育工作专项视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2013】17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3年10月—11月开展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和德育工作专项视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对象
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重点为三星级以上的职业学校。
二、视导依据
1.江苏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标准(试行)》(苏教职[2012]30号);
2.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苏教职[2005]22号);
3.2006年以来,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发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的有关文件;
4.《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视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视导标准》)。
以上文件可从江苏职教网下载。
三、视导内容
1.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视导标准(试行)》和2012年全省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开展三项管理规范检查。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作为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中等职业教育“2.5+0.5”、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4.5+0.5”的学制的落实情况。
2.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试行)》,检查近三年各校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要求等情况,重点督查中职校德育课程改革、德育经费落实、德育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三创”教育开展等工作。
四、视导方式及步骤
视导工作分为学校自查、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三个阶段。
10月中、下旬为学校自查阶段。各校对照我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标准和三项管理规范视导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书面报告中经验总结不超过正文的1/3。10月28日前,各学校将自查报告(包括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学校自查评分、对省相关政策文件的意见建议等)报送市教育局职社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lyg85822213@163.com。
     11月上旬为市级复查阶段。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结合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对各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视导。
     11月中旬为省级抽查阶段。依据省教育厅后期工作部署,另行通知安排。
五、其他事项
请各校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准备。充分肯定成绩,客观剖析存在问题与不足。现场考察时请各校依据专项视导要求提供相关原始支撑材料。视导结果将作为衡量各校职业教育工作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经费安排、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85822213,联系人:李晓迎。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南路与云河路交汇点(乘50、50K、51、53、61路公交车直达)
电话:05188549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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