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连云港市职业学校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社会事业局),科技协会、科技局,各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激情,弘扬“创业、创新、创优,争先、率先、领先”新时期的江苏精神,提高全市职业学校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的高技能人才,经研究,定于2015年9月举办2015年连云港市职业学校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服务和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等三部门共同主办,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评审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大赛秘书处设在连云港市教育局。
三、大赛时间、地点和参赛对象
比赛时间:2015年9月20日上午8:30-12:00
比赛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四楼会议室、三楼会议室
备注:三楼会议室为候赛室,四楼会议室为现场展示室。各学校参赛作品务必在20日8点前到比赛地点进行签到,各参赛单位自行解决交通餐饮事宜。
参赛对象分为:学生组和教师组两个组别。其中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各职业学校在校生。
四、参赛项目范围、作品申报和评审办法
参赛项目范围:
学生组:学生在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以实物、产品形式呈现)、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的论文或科学调查报告(针对某一选题或自然科学现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科学调查报告还应提供调查日志或完整的科研记录数据)。
教师组:在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以实物、产品形式呈现)、科技教育教学类和科技教育活动类研究性论文。
1.参赛项目必须是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9月1日时间内完成的。
2.连续多年的研究项目,如曾参加过以往的创新大赛,再次以同一选题申报参赛时,本次参赛的研究工作需持续一年以上,申报材料必须反映最新的研究工作和研究成果。
3.不接受涉及食品、药品、微生物和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研究的项目。
作品申报和评审办法见附件2(2015年连云港市职业学校创新大赛相关材料说明)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选手奖。学生组、教师组分别评审。每个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率分别为每组申报项目总数5%、10%、15%。对特别优秀的学生项目可颁发特等奖。
2.最佳伯乐奖。获得一等奖项目的指导老师。
3.优秀组织单位奖。表彰对本次创新大赛做出突出贡献以及在大赛组织和送审项目数量和质量上均突出的学校。
4.先进个人奖。名额为3名,表彰对本次创新大赛组织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以及学校创新教育工作牵头人。
5.市科技创新校长奖。名额为3名。依据学校创新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大赛组织规模,送审项目质量等综合评定。
六、申报材料的组织和上报
本届大赛采取纸质材料方式进行申报。9月8日前各校应将参赛项目纸质材料寄到大赛秘书处。
七、其他事项
请各参赛学校在准备今年市赛的同时,相应成立本校的“创新教育教学工作室”,具体要求说见附件3。
秘书处地址:连云港市教育局113室
联系电话:0518-85822213 E-mail:lyg85822213@163.com
联系人:冯天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