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我校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我校《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各部门在校内举办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总人数超过40人及无校外人员参加的总人数超过100人的各类聚集性活动。

二、本着“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活动举办部门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必须依法依规、科学精准、细致周到制定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聚集性活动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和关键环节,强化方案预案的可操作性。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须提前三天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活动举办部门会前必须做好校外参会人员健康筛查工作,要求参会人员如实填报参会回执,确认无相关流行病学史和发热、咳嗽、乏力、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等症状,有相关症状者不得进入学校。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区人员原则上不参会;如确需参会,抵达后应主动前往社区进行报告登记,接受社区管理。

活动举办单位提前一日将校外参会人员健康筛查情况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活动当日,校外参会人员持苏康码绿码进校,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区人员须同时出示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四、活动举办部门在活动中须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现场疫情防控工作,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体温枪、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须对参会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且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活动场所。

五、活动举办部门要引导参会人员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聚集、不扎堆,参会人员进场、转场时分批、有序出入,所有人员应间隔1米,活动场所内相邻座椅和人员间隔1米以上(比赛过程中参赛人员不受此限制)。

六、活动期间,参会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肌痛和腹泻等相关症状,应及时告知活动举办单位,活动举办单位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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