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


 
连 云 港 市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文 件

连教办职〔2016〕3号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职业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教学质量与内涵,市教育局办公室制定了《连云港市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
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研究,并结合实际,参照制定本单位的实施办法和方案,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上报连云港市教育局职社处。

                                                                        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
                                                                            2016年4月8日
连云港市职业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考核暂行办法
 
为深入推进全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快速提升职业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内涵,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实力,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5〕107号),制定实施“连云港市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职业学校及承担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有关系部。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所辖中等专业学校实施一体化捆绑考核。
二、考核原则
考核内容具有导向性。以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选择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建设的重点工作为导向性考核内容,考核内容的主要指标是动态可监测的,根据事业发展需求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适当调整监测指标,重点监测各学校主要建设项目的发展动态。
绩效考核突出增长性。引导学校明确定位,自主确定重点发展方向和特色建设项目,自定发展目标。主要考核内容不设任务基数,不看存量比增量,以学校年度工作绩效的增量部分为积分点,按权重赋分,实施量化考核,总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激励学校自我发展提高。
兼顾区域发展差异性。在坚持考核项目、评价标准全市统一的前提下,综合考量各类型学校所处地域差别、规模差异、发展现状及定位等因素,设定考核权重系数为:中医药高职校、工贸高职校及连云港中专为1,东海中专、灌云中校、灌南中专及赣榆中专为1.2,其他学校为1.6。
三、考核办法
每年考核一次,以每年12月31日为考核材料截止日。建立考核管理台账,考核数据采取市级认定和专项申报等方式确认。对学校自主创新并取得实际成效的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综合性表彰、承办市级及以上活动予以奖励性加分。具体办法见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结果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制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分配省级以上先进指标、评选市级先进县区(学校)和拨付项目建设经费的主要依据。今后,市区职业教育学校年度建设经费全部根据绩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各县、赣榆区教育局根据市级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区域内中等职业学校的年度建设经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度内评优表彰资格。
1.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稳定事件的,造成重大影响的;
2.学校存在严重违规办学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
3.学校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经查实的;
4.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五、其它
本办法由连云港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处负责解释。
http://vs.lyge.cn/../images/docx.gif附件:连云港市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考核表
附件:
 
连云港市职业教育学校内涵建设绩效增量考核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标准及计分办法 数据采信
1.基础能力建设 1-1
经费投入
1.政府职业教育专项经费投入,按生均100元计2分;
2.教育局、学校自筹建设经费投入,按生均50元计2分。
县区、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1-2
现代化工程
1.申报发改委项目,获批准立项建设,每个项目计30分;
2.成功创建省示范性学校、高水平学校、特色学校、智慧校园等项目,每一项计30分;
3.成功创建省现代学徒制项目、专业群、实训基地等项目,每个项目计20分。
市教育局考核
1-3
职教体系
1.新增现代职教体系试点项目,每个项目计5分;
2.新设“普职融通”班,每班计5分。
市教育局考核
1-4
实验实训
1.新建校级实验功能室,每个计2分;
2.新建校级实训基地,每个计5分。
县区、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1-5
校企合作
1.组建市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每个计15分,成员单位每个计5分;
2.新签订校企合作项目(含与境外合作),每项计2分,最高计10分。
县区、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2.办学质量提升 2-1
质量监控
1.完成年度招生目标任务计3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职业学校学生省级学业水平测试和专业技能抽测按每科(项目)参测率达100%、95%、90%分别计5、3、1分,以及合格率达95%、90%、80%、60%分别计15、10、5、1分;
3.毕业生就业率、对口就业率每提升1%,计5分;
4.对口单招专科达线每30人计2分;对口单招本科按本科达线率百分数的5倍计分;注册入学录取每30人计1分;
5.年度社会培训人次占在籍学生之比达100%及以上、95%、90%、85%、80%分别计10、8、6、4、2分。
1-4市教育局考核;
5县区、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2-2
比赛竞赛
1.参加技能大赛、信息化大赛,获得国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6、3分,省赛分别计6、3、1分,市赛分别计3、1、0.5分(体育类学校获国家、省、市运动会前3名的计分办法等同于技能大赛);
2.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创业能力大赛计分系数0.7;创新能力大赛计分系数0.5;其他比赛竞赛计分系数0.1-0.3。
市教育局考核
2-3
学生工作
1.省级体艺比赛,团体总分前5名分别计10、8、6、4、2分;
2.市级体艺比赛,团体总分前5名分别计5、4、3、2、1分。
市教育局考核
3.师资队伍培养 3-1
专业素养
1.新增双师型教师、研究生(硕士),每人计1分;
2.完成上级下达的教师参加境外、国家、省级培训(企业实践锻炼)目标任务,分别计8、6、4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县区、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3-2
骨干队伍
1.新增国家、省级领军人才或名师,每人分别计10、5分;
2.新增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按每人分别计5、2、1分,校长、班主任系列同标准计分。
市教育局考核
3-3
教研科研
1.获国家教学成果奖(科技成果奖)一、二、三等分别计15、10、6,省级分别计10、6、3分,市级分别计3、1、0.5分;
2.课题结题,国家、省级、市级分别计7、5、2分;
3.发表论文,核心期刊、省级分别计3、1分;
4.专著、教材,主编、参编分别计10、2分;
5.获发明专利每一项计10分。
1市教育局考核;
2-4县区、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4.奖励加分 4-1
特色活动
1.承办国家级赛点或专题活动,每项加15分;
2.承办省级赛点或专题活动,每项加10分;
3.承办市级赛点或专题活动,每项加5分。
市教育局考核
4-2
突出贡献
1.获教学成果特等奖,国家、省级分别加50分、30分;
2.获国家、省、市技能大赛和信息化大赛优秀团队奖或优秀组织奖分别加30、20、10分,其他赛事加分系数同上;
3.获国家、省、市政府综合性表彰的分别加20、10、5分;
4.获市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单招特殊贡献奖加20分;
5.在国家、省级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的每一篇分别加10、5分。
1-4市教育局考核;
5县区、学校提供佐证材料。
4-3
改革创新
获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改革创新成果每1项分别加20、10分。 市教育局考核


说明:
1.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连政发[2015]107号),市政府每年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县区政府都要安排相应的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支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以及各类竞赛等方面的投入。
2.本科达线率百分数的5倍计分。例如:本科达线率为1.1%,计分为1.1×5=5.5分。
3.年度社会培训人次。参培人员接受培训满12课时计1人次。
4.赛点、专题活动。采取自主申报、公开评审的方式,确认赛点、专题活动承办单位。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南路与云河路交汇点(乘50、50K、51、53、61路公交车直达)
电话:05188549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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