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
2014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有利于学校管理,有利于教师业务成长,有利于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对象为我校聘任的在编工作人员。校级正职领导的奖励方案由区社会事业局制定。
第三条: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指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以外的奖励性工资,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教职工进行奖励而发放的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
第四条:本方案涉及的内容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五条:分配原则
1.坚持“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分配的依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全校教职工的监督。
3.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4.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5.坚持向有突出贡献的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倾斜的原则。
第六条:分配方式
1.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属于任何教职工个人,由学校按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2.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基础考核奖励、师德考核奖励、考勤考核奖励、岗位考核奖励、教学考核奖励、教育科研考核奖励、招生考核奖励、班主任考核奖励等八部分构成。
3.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月计算,按年度进行考核,一年计十个月,年终一次性发放。
第七条: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管理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依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监督并保证其实施。学校党总支和工会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审计并核发。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项目及考核细则
第八条: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包括:基础考核、师德考核、考勤考核、岗位考核、教学考核、教育科研考核、招生考核、班主任考核。
1.基础考核(由考核小组考核)
学校教职工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能够按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所有在编人员(包括退养人员)设基础分600分。
2.师德考核(由考核小组考核)
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师德素养(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服务周到热情等)。要求:教师要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职责;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外有偿从事或兼职其他职业;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管理秩序;不得损害学生利益;后勤服务人员工作要细致周到、服务热情到位。
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获优秀等次一次加2分。本年度获校、区、市、省、国家级主管部门综合表彰的每次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6分,综合表彰不累计加分,取最高级别加分。
3.考勤考核(由德育处、教务处考核)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按照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执行。
4.岗位考核
(1)校长由区社会事业局进行考核
(2)根据学校聘用并兑现工资情况,高、中、初级教师在完成正常的教学、科研任务后,分别加10分、5分、2分。
(3)担任班主任每学期加2分。
(4)后勤岗位职工的绩效按学校均值上下浮动确定,后勤工作人员由后勤部门自我考核,绩效工资在后勤内部自我考核分配。(由总务处考核)
5.教学考核((1)至(3)项由教务处考核,(4)至(7)项由实训处考核。
(1)工作量考核。工作量考核根据学校的工作实际,结合学科特点,以学校全年任课教师周课时10节为基数,周工作量每超一节加0.2分,每少一节扣0.2分,周工作量累计超15课时的以15课时计算,计分周次以实际教学周次为准。教干工作量由周课时和职务工作两部分组成,副校级职务工作计5课时/周,各处室正职和年级负责人计4课时/周,副职计3课时/周,教研组长、专业负责人计2课时/周。早、晚自习每次分别计0.5、1课时。跨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任课的每周加1课时。学校分配的突击性创建任务的工作量由学校统筹计算。
(2)每学期按时上交教学材料(包括计划、总结及各种过程材料),完成情况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获优加2分,良加1分,不合格扣2分,不按时完成或缺项每次扣3分;教务处对教学常规的检查,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按月考核,获优加1分/次,获良加0.5分/次,不合格扣2分/次,每缺一次扣3分。
(3)年度高考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指标,由年级根据具体成绩对相应学科教师进行考评,考评等级分为优、良、差,分别加3、2、0分;计算机等级考试和考工的通过率不低于95%,相应专业教师加3分。
(4)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创业大赛、创新大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辅导教师分别20分、15分、10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0分、5分、3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加3分、2分,参加校级比赛未获奖的加1分。辅导老师2人以上的,取平均数。
(5)教师个人参加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5分、10分,未获奖加5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未获奖加2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5分、3分,未获奖得2分,获校级一、二三等奖的加3分、2分,参加校级比赛未获奖的加1分。
(6)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文明风采大赛、运动会等比赛(注:艺体类只设团体奖),获得国家级团体一、二、三等奖,辅导教师分别加7分、5分、3分;获得省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3分、2分。所辅导的学生在国家、省大赛中获单项奖,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5分、3分、2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加3分、2分、1分。文明风采大赛同年度比赛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奖励。
(7)教师在本年度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获得高级工证书、技师证书、高级技师证书的分别加2分、5分、7分。
6.教育科研考核(由教科室考核)
主要考核教师在完成正常教学及其它相应工作之处,根据学校所聘岗位,教师必须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
1.参加听课加1分/次,此项封顶15分。
2.公开课5分/次,此项封顶10分。(要求每学期每位教师上1节公开课。)
3.参加两课评比市级说课的加5分。获市级奖另加8分,获省级奖另加20分
4.参加教案、课件评比的,每件作品加2分,获奖的作品另加5分/件。
5.参加由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加1分/篇,获奖的,市级另加5分/篇,省级另加10分/篇,国家级另加15分/篇。同一件作品取最高等级奖加分,不重复计算。
6.发表论文,加5分/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加20分/篇。
7.课题研究结题的,主持人加25分,参与研究者加5分。
8.参加教研组会议,每次加0.5分,此项封顶8分。
9.参加教学能手比赛,获市级奖加8分,省级奖加20分。
10.编写教材加5分。
11.教研组长加分。组织公开课加0.3分/次;本组有一人次参加两课评比的加0.5分,获奖的,市级另加1分/人次,省级另加2分/人次;上报参评教案(课件)的加0.3分/件,获奖的加0.5分/件;上报论文参加评比加0.3分/篇,获奖的,市级加1分/篇,省级加2分/篇,发表论文加0.5分/篇。
7.招生考核(由学校考核)
教职工按照每年每人招生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完成任务的加5分,完成任务后每多招1人加1分,完成一半任务的加2分,未完成一半任务的不得分,未招生的扣5分。(如遇重大疾病、生育等情况不能参与招生的教职工除外)
8.班主任考核(由德育处考核)
班主任津贴为400元/月(全年按10个月计,按各学期实际履职时间计算)。分别由德育处制定出考核细则,按月考核。
第九条:根据市、区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有以下行为之一者,本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被评为不合格等次者,按区《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考核小组考核)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严重影响者;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并经核实的;
7.在校外有偿从事或兼职其他职业的;
8.其它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三、考核量化方法
第十条:教职工绩效考核量化,以每人累计分数,计算出全校总分,以绩效总数(除去班主任津贴)除以总分得出每分价值,计算每人绩效额。
四、考核申诉
第十一条:教师对绩效考核流程、结果等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对申诉应给予正面答复。
第十二条:本方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和重要人事工资制度改革,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本方案的解释权属于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修订权归教代会。
第十四条:本方案从
附件:
1.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业绩的考核,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及相关解释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推进。
组长:蔡明
副组长:何守平、徐光勇、沈夕泉、丁凤强
组员:张俊山、张义军、戴乐军、蔡超、蔡发奎、马飞、侍述亮、刘雯雯、杨善根、王加新、李中标、教职工代表(9人)
2.《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3.《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班主任考核细则》
4.《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行政干部考核条件》
5.《连云港生物工程中等专业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