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
苏教办职【2013】17号

 
关于开展全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
管理规范和德育工作专项视导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2011年以来,省教育厅每年组织开展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专项视导,加强职业学校规范管理,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为加强和改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制定并颁发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试行)》。为巩固我省职业学校规范管理成效,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定于2013年10月—11月统筹开展全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和德育工作专项视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导对象
    全省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重点为三星级以上的职业学校。
    二、视导依据
    1.江苏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标准(试行)》(苏教职[2012]30号);
    2.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试行)》(苏教职[2005]22号);
    3.2006年以来,教育部、省教育厅颁发的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的有关文件;
    4.《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视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视导标准》)。
    以上文件可从江苏职教网下载。
    三、视导内容
    1. 根据《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管理规范视导标准(试行)》和2012年全省职业学校教学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开展三项管理规范检查。2013年把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作为重点内容,重点检查中等职业教育“2.5+0.5”、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4.5+0.5”的学制的落实情况。
    2.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标准(试行)》,检查近三年各地、各校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规范、要求等情况,重点督查中职校德育课程改革、德育经费落实、德育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三创”教育开展等工作。
    四、视导方式及步骤
    视导工作分为学校自查、市级复查和省级抽查三个阶段。
    10月为学校自查阶段。各校对照我省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督导标准和三项管理规范视导标准,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经验总结不超过正文的1/3。
    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为市级复查阶段。各市组织专家对区域内所有职业学校(含部省属职业学校)进行检查视导,重点检查区域内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标准、三项管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排查薄弱学校,指导学校切实加强和改进管理。11月10日前,各市将视导报告(附每所学校视导得分、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对省相关政策文件的意见建议)寄至我厅职教处。联系人:张赟,电话:83335676,邮箱: zhangy@ec.js.edu.cn 
    11月中旬为省级抽查阶段。省教育厅将对部分职业学校进行专项视导。视导学校名单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市教育局推荐2—3名职业学校德育专家,要求年龄40—55岁,从事职业学校德育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素养,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强。符合上述条件的德育工作者也可自荐。推荐(自荐表)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教处,联系人:徐萍,邮箱xuping608@163.com。推荐表详见附件1、2。
    2.请各地各校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好视导检查。充分肯定近年来规范管理取得的显著成绩,客观公正的剖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学校要通报批评。省级检查视导不要求各校专门准备资料,现场考察时请各校提供原始材料。
    3.视导结果将作为衡量各地各校职业教育工作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指标,作为表彰奖励、经费安排、行风评议的重要依据。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

附件: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云湖南路与云河路交汇点(乘50、50K、51、53、61路公交车直达)
电话:051885498283

扫一扫,关注微信